招标采购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正文

    重庆移通学院投影仪、电脑主机及显示器处置公告

    时间:2024-06-26 浏览量: 编辑:喻洁

    学校拟对已按规定完成报废审批的台式电脑、投影等仪器进行处置,邀请有资质的单位报名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重庆移通学院。

    2.设备处置明细:详情请见附件2。

    资产名称

    数量

    投影仪

    35台

    电脑主机

    203台

    电脑显示器

    300个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相关内容,竞价文件中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竞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竞价流程

    本次竞价以投递纸质密封报价、总价包干形式填报,一次性打包处置。具体竞价流程如下:

    1.竞价单位查看公告,根据资产清单评估资产回收价格。

    2.交纳保证金¥2000.00(大写:贰仟元整)至学校指定账号,并将银行汇款凭证留存。

    名称:重庆移通学院

    税号:525000007688876223

    开户行及账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合川分行 1601010120010009015

    地址、电话:合川区假日大道1号 42871363

    3.密封提交竞价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保证金汇款凭证;邀请报价单(附件1下载)

    4.根据报价金额,初步确定成交竞价人。

    5.在开标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竞价人保证金。

    6.与成交竞价人签订处置协议,成交竞价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完成回收处置。

    四、关于保证金说明

    为约束各单位在竞价过程中的规范性,投标人需缴纳贰仟元保证金,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报价函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报价为处置方净收费用,因拆除、搬运、运输、租车、保管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在对处置物进行搬迁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均由中标人负全责,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运。

    (3)投标人统一于7月2日上午10:00在重庆移通学院合川校区行政楼A栋大厅集合查看货物。

    六、投标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4日上午11:00。逾期未投递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函恕不接受。报价函可以顺丰快递邮寄。

    七、投标地点:重庆移通学院合川校区行政楼505办公室

    八、开标日期:2024年7月4日(暂定)

    九、开标地点:重庆移通学院行政楼508会议室(合川校区)

    十、联 系 人:高老师、丁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023-42871370

    通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假日大道1号行政楼A栋505室

    邮政编码:401520

     附件1:重庆移通学院四教投影仪、电脑主机及显示器处置邀请报价函.doc

     附件2:设备处置明细.docx




    重庆移通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25日

    • 合川校区地址:重庆市合川大学城假日大道1号

      邮编:401520

    • 綦江校区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登瀛大道36号

      邮编:401420

    乐教 乐学 创造 创业

    重庆移通学院 版权所有      渝ICP备120026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