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重庆移通学院“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时间:2023-10-09 浏览量: 编辑:喻洁

    为更好地激励我校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优秀人才,根据《重庆移通学院“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移通院〔2022〕25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即日起正式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评选名额以及办法请参考《重庆移通学院“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移通院〔2022259号)

    二、时间安排

    (一)自主申报

    1.申报时间:即日起—2023年10月15日

    2.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合川校区、綦江校区学生

    3.申报流程:

    (1)申报人真实填写《重庆移通学院2022-2023学年“创新创业奖学金”申报表》(以下简称学生申报表);

    (2)申报人同时将相关的创新创业类获奖或其他满足评选必要条件的资料汇总,评选时间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以下简称“学生证明材料”);

    (3)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电子档提交至辅导员老师处。

    (二)学院初评

    1.初评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17日

    2.初评流程:

    (1)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自行确定评选方式并向创新创业学院报备;

    (2)各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不超过本学院在校学生人数0.1%的比例推荐),并填写《重庆移通学院2022-2023学年“创新创业奖学金”学院推荐表》(以下简称“学院推荐表”);

    (3)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评,并在10月17日17:00前将拟推荐的学生申报表纸质档3份提交至行政楼A栋106办公室,学生申报表+学生证明材料+学院推荐表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742754@qq.com。

    (三)集中评审

    1.评审时间:10月18日—10月25日(待定)

    2.集中评审流程:

    (1)材料审核:创新创业学院结合学院初评意见进行材料审核,确定20位入围答辩环节的申报人名单;

    (2)网络票选:创新创业学院对各入围答辩环节申报人的“自我风采展示”进行2日的网络票选环节;

    2022-2023学年“创新创业奖学金”网络投票评分

    网络投票总票数第1-3名1分

    网络投票总票数第4-6名0.9分

    网络投票总票数第7-10名0.8分

    网络投票总票数第11-15名0.7分

    网络投票总票数第16之后0.6分

    (3)答辩环节:20位入围答辩环节的申报人,抽签决定答辩顺序,答辩过程采取“4+2”模式,即4分钟答辩和2分钟评委提问。

    (四)学校审批

    创新创业学院将拟评定名单报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五)公示表彰

    创新创业学院将经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奖学金获得名单在校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形成最终结果后由学校发文表彰。

    三、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创新创业奖学金”的学生注意,填写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荣誉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同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请校属各单位注意,对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要严格把关,保证申请人资料齐全、证书和证明材料可靠。

    (三)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文件深入解读工作、宣传推广工作和学生推荐指导工作,若有疑问请致电19923832918(王老师)

    四、附件

     附件1:重庆移通学院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2022—2023学年“创新创业奖学金”学院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移通〔2022〕259号关于印发《重庆移通学院“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0月8日

    • 合川校区地址:重庆市合川大学城假日大道1号

      邮编:401520

    • 綦江校区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登瀛大道36号

      邮编:401420

    乐教 乐学 创造 创业

    重庆移通学院 版权所有      渝ICP备120026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