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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科】合川新商科教学部《网络伦理与电子商务法规》课程研讨第2期

时间:2023-10-13 浏览量: 编辑:喻洁

为积极响应新商科教学部课程改革要求,进一步创新教学模式,整合教学资源,落实商科育人模式,10月12日下午,合川新商科教学部《网络伦理与电子商务法规》课程团队于8101开展了新学期第2期课程建设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课程负责人胡小娟老师主持,课程组成员赵艳老师、李义红老师、张敏老师参与,研讨主题为“课程建设研讨、电商主体教学复盘、电子合同教学研讨”。

会议首先对《网络伦理与电子商务法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进行了讨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课程申报书的内容。李义红老师在申报书的课程思政建设总体设计情况中针对“《网络伦理与电子商务法规》是我校“四位一体”培养方案中的商科选修课,面向全校非商科专业学生开放,旨在培养数字经济时代的高情商经营管理人才”提出需要在地位和最终目的上做好衔接,明确究竟是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高情商经营管理人才哪一方面做服务;胡小娟老师提出在课程评价与成效方面还可以再加入问卷调查、法律知识讲座以及旁听法院庭审案件等内容;赵艳老师与张敏老师就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的格式,包括字体大小、行间距、语句连贯、页码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其次,会议就10月18日即将举行的课程思政教学比赛展开了讨论,主要是围绕张敏老师教学比赛的具体内容以及思政融合上进行了交流。张敏老师提出了具体思路,即以声音商标为切入点,以声音商标的显著性判断为关键点,以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为落脚点,在这其中结合腾讯qq提示音案、小米科技铃声案以及泸州老窖案等归纳出声音商标显著性判断的标准。李义红老师和胡小娟老师提出还可以分析李佳琦申请的“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案件,同时强调在一定要将思政元素贯穿其中,突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同学们自身在创新创作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

此外,会议对电商主体章节进行复盘,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分享学生反响好和反响不好之处展开了交流。在教学内容上,赵艳老师提到在讲这一章节时还结合了税法内容,围绕数字经济对于我国税收的影响,比如扣税对象、纳税范围的变化等方面展开讲解;胡小娟老师提到其采取的更多是对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来进行辩论,比如刷单行为;赵艳老师提到分析刷单类型的案例一定要明确地指出刷单后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如应付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李义红老师提到刷单是一种博弈,“刷单是找死,不刷单是等死”。在教学方法上,李义红老师提到本校学生是非商科专业的学生,提高学生兴趣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可以多增添一些有趣的教学互动方法,比如竞标、辩论赛、翻转课堂等,进而提高教学质量。

最后,会议对下一章节内容“电子合同章节”进行了研讨。分工负责人胡小娟老师首先对该专题整体思路进行了介绍,包括电子合同概述、电子合同的订立、电子合同的效力、电子合同的履行、电子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课程组其余老师也对本专题思路进行了细致探讨,比如这部分内容可以通过模拟电子合同谈判与签订的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性,让学生真真切切体验签订电子合同的全过程,从而达到“让学生在学中做,在做中学”的目的。

这次研讨会,不仅在课程总体规划上有了明确方向,同时对于推进我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工作,帮助老师们更好地将思政内容春风化雨,有效地融入专业课教学,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图文:张敏

(合川新商科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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