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是在学院行政领导下负责物资供应、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我院物资供应、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
二、负责学院基建相关物资的购置与管理。制定基建相关物资年采购计划。负责基建相关物资的招标、采购、安装、调试、建账,负责基建相关物资的管理、维护、统计年报等工作。
三、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管理;组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采购、接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负责设备维修、调剂、调拨、报废的审核和处理工作。
四、负责实验室建设。协助教务处论证学校实验室的建设总体规划,主要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安装、调试、建账,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统计年报等工作;负责按教务处提供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
五、负责资产管理。负责资产的验收、建账、管理和报废工作。实现学院资产的计算机管理;组织定期进行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资产登记、统计报表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学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六、负责学院的教材与图书招投标工作。协同教务处与财务处开展学院教材与图书的招投标工作。协助图书馆办理教材与图书的报销手续。
七、负责学院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家具用具等物资的购置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院后勤处日常维修物资的购置与管理工作。
九、及时为学校领导提供物资供应与资产管理方面的准确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