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科研处是在学校领导下,负责组织研究和制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综合改革、教育科学研究、产教融合发展,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出谋划策的职能部门。发展规划与科研处下设发展规划科、学科建设科、产教融合科三个科室。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发展规划科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制订;
2.组织开展专项规划与二级单位规划的制订,审核学校各专项规划,办理二级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备案事宜;
3.组织规划实施,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
4.学校长远改革发展的战略研究与决策咨询;
5.研究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和政策制度,为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决策支持;
6.编制学校年度事业发展报告;
7.负责部门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大型会议(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8.负责文件收发、登记、流转、督办和存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科
1.编制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指导二级教学单位制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2.组织开展学科建设调查研究,为学科发展战略的制定和重大专项的建设提供政策建议及咨询;
3.组织开展新专业申报工作;
4.重点学科的规划、申报、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与建设;
5.承担学校科学研究管理指导工作,编制科研工作计划;
6.负责科研平台、创新团队的建设管理工作;
7.组织各级各类教改科研项目申报,督促项目(课题)执行,进行过程管理;
8.负责教改科研成果统计,教改科研资料整理、归档及保管,科研保密工作;
9.组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产教融合科
1.负责研究地方重点发展需求,起草校地、校企、校校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校地、校企、校校等合作的联系交流、协议审核、协议签署、协议落实等相关工作的组织管理;
3. 校地、校企、校校合作、产教融合的建设和管理;
4.及时广泛收集合作信息和合作需求,积极争取合作项目;
5.校地、校企、校校合作专家团队联系与服务;
6.负责部门网站维护和内容更新;
7.协助部门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